发展历程:清末-1949;1949-1978;1978至今
机构:营造学社
人物:梁思成
文件:《曲阜宣言》《北京文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
一.发展历程
中国的文物保护事业开始于清代。1909年清朝民政部公布中国第一部文物保护法令《保存古迹推广办法》至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清末-1949年,中国建筑遗产保护体系的孕育阶段;
1949年-1978年(改革开放),中国建筑遗产 保护体系的初创阶段;
1978年至今,中国建筑遗产保护体系逐步成熟阶段。
1. 清末-1949年(孕育阶段)
清代末期(1900-1912)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8-1937)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937-1949)
2. 清代末期(1900-1912年)
机构: 1906年设“营缮司”,
中国第一个与文物古迹保护相关的政府机构。
法令: 1909年,民政部拟定《保存古物推广办法》
我国历史上关于文物保护的第一个专门文件,开启了我国文物保护的法制化进程。
不足:经费筹措方法不当;处罚条款极为笼统。
普查: 1910年,进行了中国由政府主导的第一次较大规模的文物普查。
3.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年)
法令: 1916年,内务部颁布《保存古物暂行办法》优点:内容具体,责任明确。
普查: 1916年,内务部组织了一-次全国范围内的古物调查。
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8-1937年)
机构:1934年成立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是我国历史上由国家设立的第一个专门负责 文物保护和管理的机构。
1935年成立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负责北京古建筑的修缮)
1930年成立中国营造学社(民间学术团体)
法令: 1929年,内政部发布《名胜古迹古物保存条例》,我国第一次在法规中提出名城保护。
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了《古物保存法》,这是民国时期公布的有关遗产保护的内容最全面、层级最高的文物保护文件,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遗产保护事业在中国的正式起步。
普查: 1929年,第三次全国性文物调查。
5.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937-1949)
法令:1948年12月-1949年3月,梁思成先生主持编写了《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
“中国营造学社不仅构建了中国建筑史学研究的学术体系及基本框架,其倡导的学术理念与研究方法引领并带动了当时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与理论探索的方向,甚至可以说,1949年之后的中国建筑史学研究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都直接或者间接地继承了中国营造学社的学术传统,并从中受惠甚多。”
——温玉清,王其亨
中国营造学社学术成就与历史贡献述评[J].
建筑创作,2007(6).
中国营造学社
沿革: 1930年1月正式成立,由朱启铃创建,梁思成任法式部主任,刘敦桢任文献部主任;营造二字取自宋《营造法式》;
主旨:“研究中国固有之建筑术,协助创建将来之新建筑" ;
实践:营造学社开展了大规模的中国古建筑田间调查工作,搜集到了大量珍贵数据,并用现代方法研究,构建了中国建筑史学的基本框架,还提出文物建筑的一些维修原则(严格保持外立面,结构上最小干预,破旧彩画可以按照原状重绘,可以运用现代科学方法材料补原建筑的不足),影响深远;
著作:《中国营造学社汇刊》;
古建筑修缮力量(工匠) 的保留与传承:
我国文物保护界对建筑工匠的重视、研究及保存源于营造学社。学社成立之初,就专注于中国营造典籍与民间工匠籍本的梳理、研究,将匠作技术作为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及古建修缮的重要入门途径,“以匠为师,沟通儒匠“。
朱启钤:“向者已云营造学之精要。几有不能求之书册。而必须求之口耳相传之技术者”“访问大木匠师,各作名工及工部老吏样房算房专家”;
梁思成在研究清代官式建筑的时候,直接拜工匠为师,一点一滴地记录匠师们的口诀和做法。“我得感谢两位老法的匠师,大木作内拱昂嘴等部的做法和匠师杨文起所指示,彩画作的规矩全亏匠师祖鹤洲为我详细解释“。
学社同时意识到工匠在拟定修缮计划中的作用,“修缮古建筑必须和匠人们一 起研究——要拟定修缮计划,最好和施工部门、工匠师傅共同报定,向他们请教,估算工料”。在施工过程中,工匠技术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修缮工程的成败。(天坛工程)
梁思成
理念:①提出保护文物建筑应该以“整旧如旧”为原则:首先,古建筑修复,不能拆旧建新,不是返老还童,而是延年益寿;其次,必须尊重古建筑的原貌,保存、加固是第一位的,复原、重建是第二位的,尽量保留建筑的历史性息,不可轻易改动;其三,允许新建筑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但不可随意外露,不得破坏传统形式
②文物建筑的修复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所采用的修复措施必须经过必要的验证,不会对文物建筑的重要价值造成破坏;
③文物建筑的修复和维护中,要充分考虑周边环境;
④新修复的部分要和原有部分外观协调;
⑤应该注重古为今用,但利用的方法要加以区分,不能一概而论 ;
评价:他的思想具有矛盾性,既有保存现状的方面,也有恢复原状的方面(杭州六和塔),在实际工程中也两者皆有之;他提出的“修旧如旧”的修复原则,使古迹的新旧部分难以区分,从而也损失了部分历史的真实性:总的来说,他提出了一些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的思想和原则,与当时国际上主流的修复思想《雅典宪章)的精神基本吻合,为我国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做出了重大贡献。
实践:自1930年起,在营造学社中担任法式部主任,开展了大规模的田野调查工作,搜集到了大量珍贵数据,并用现代方法研究,构建了中国建筑史学的基本框架,还提出文物建筑的一些维修原则;
1932年,发表《蓟县独乐观音阁山门考》,强调了国民教育、立法保护、调查工作在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
1935年,发表《杭州六和塔复原计划》,指出要将六和塔恢复到绍兴二十三年重修的原状;
1935年,发表《曲阜孔庙之建筑及其修葺计划》,提出古代建筑修葺应“延年益寿”,在外表上,要极力维持或恢复现存各殿宇建筑初时的形制,而在结构上,可以充分利用新方法和新材料,补救结构上的缺点;
在1935年开工的祈年殿修缮工程中,担任技术顾问;
1948年,受托编写了《全国重要建筑文物简目》,《简目》 后来成为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其中提出将“北京城全部”作为一个项目列入保护范围,这是我国历史城市保护思想的开端;
6. 1949- 1978年(初创阶段)
机构: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成立
11月,中央在文化部内设立文物事业管理局
法令: 1960年,国务院通过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明确文物价值主要体现在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俗称三大价值;明确文物的具体内容;明确了文物保护保护单位的建构;提出文物保护纳入城市规划;提出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
普查: 1956年,进行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文物普查。
1961年3月4日,公布了第一批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一名单的公布,对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意味着文物建筑第一次真正收到政府的重视和保护。
7. 1978年至今 (成熟阶段)
背景: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
法律文件: 1982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文物保护的总体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标志着中国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已经形成。
2000年制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2008年出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005年发表《曲阜宣言》
2005年通过《西安宣言》
2007年通过《北京文件:关于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2005年确定每年六月第二个周六为“文化遗产日”
文物普查: 1981-1985年,完成第二次文物普查。
2007-2011年,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
保护名单: 1982年2月,公布了第-批2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制度基本确立
1982年3月,公布了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2处
1988年,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8处
1996年,公布了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0处
1985年11月,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
1987年12月,成功申报泰山、长城、明清故宫、莫高窟、秦始皇陵和北京周口店人遗址六处遗产为《世界遗产名录》,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与国际的接轨。
二.文件
1.《曲阜宣言》
全称:《关于中国特色的文物古建筑保护维修理论与实践的共识曲阜宣言》 ;
沿革: 2005年,有丰富经验的学者和工匠汇聚山东曲阜,发表了《曲阜宣言》,就我国以木构建筑为主体的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维修理论与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对一些敏感问题进行说明:保护原则、落架大修、原址重建、彩画保护等;相对以往以理念为主的法律法规,甚至国外修缮理论,《曲阜宣言》 不但在理念上,且在具体操作上给出了明确的态度以及可依循的做法,其理念与做法达到统一。
内容:主要达成以下共识: (2018简答)
①“不改变原状”的原则是我国古建筑修缮的根本原则;原状应该是文物健康的状况,而不是被破坏、被歪曲和破旧衰败的状况;衰败破旧不是原状,是现状;砚状不等于原状,不改变原状不等于不改变现状;对于改变了原状的文物建筑,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要尽早恢复原状;
②“落架大修”是古建筑修缮的重要方法之一, 是使古建筑祛病延年的彻底有效的传统修缮方法;
③已损毁的文物古建筑能否重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重建不能没有历史依据,不能片面追求形式;是否应该重建应该取决于现存的实物信息的多少和价值,也取决于复原资料信息的多寡和真实性。实物遗存的价值越大,信息越多,越不应该复原;资料信息越多、越逼真,越有利于复原;
④油饰彩画的修复要注重"四原”(原型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不能改变原状文物;
⑤古建筑的保护不仅要保护文物本身,还要保护传统材料和传统技术;
⑥文物的价值在于它的存在;
2.《北京文件》
沿革: 2007年,在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上通过了《北京文件关于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主要针对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建筑遗产保护;目的是解决亚洲建筑中彩画修复、木构件替换、古建筑复原等问题;其对真实性的理解主要基于中国的木构建筑;
评价:在一定程度上是《威尼斯宪章》的补充,是《奈良文件》的发展和具体应用;
内容:主要提出了以下原则:
①真实性:真实性可以理解为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任何修复的目的应该是保持这些信息来源的真实性;
②完整性:明确提出保护遗产地不得改变其历史原状;应考虑到体现遗产重要价值所需的一切因素;
③文化多样性与保护过程:修复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到遗产资源的特性,并确保在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保留其历史的有形与无形的特征;
④档案记录与信息资料:文化遗产管理者负责确保做好充足的档案记录,并确保这些记录的质量和更新;修复工作的每一个阶段以及所使用的材料和方法都应该归档;
⑤木结构油饰彩画的表面处理:建筑表面构成文物建筑的保护层,对这些表面最好的保护方法就是定期保养,适当的传统技术和工艺应在任何可行的条件下加以应用;
⑥重建:不复存在的建筑-般不应重建;
三.建筑遗产保护的成绩
①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健全;
②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
③国家级的遗产数量不断增加
④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逐渐增加
一.概念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
世界遗产的特质是具有全球意义的卓越性、独特性和多样性,展示了一个国家的历史和文明被世人公认的影响和贡献,或是表明了一个国家的自然景观在全球景观系统中的重要地位。
世界遗产概念产生起因:对濒危文化遗产的保护
1959年,埃及和苏丹共同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一份紧急报告,请求帮助因修建阿斯旺坝水库而即将被书库淹没的努比亚的一些遗迹一这 些遗迹是古埃及文明的瑰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努力得到了大约50个国家的支持,各国和国际组织共捐款8000万美元,努比亚阿布辛贝勒的两座神庙实现了易地保护。
国际社会也逐渐认识到,以一个国际合约的形式来倡导、规范全球的文化遗产保护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时机也已经成熟,1972年12月16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
二、类型
世界遗产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
文化遗产中又划分出四种特殊类型:文化景观、历史城镇和市镇中心、遗产运河、遗产线路;
其中混合遗产不是两者的简单叠加,而是以具有科学、美学价值的自然景观为基础,自然与文化融为一体(泰山1987年,黄山1990年, 峨眉山-乐山大佛1996年, 武夷山1999年)。
四种特殊类型
文化景观:强调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与大自然所达成的一种和谐和平衡,强调人与环境的共荣共存,可持续发展;包括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有机进化的景观以及关联性文化景观三类(庐山1996、 五台山2009、杭州西湖文化景观2011、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2013、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2016) ;
历史城镇与市镇中心:包括无人居住的城镇、仍有人居住的历史城镇以及20世纪的新城镇三类;
遗产运河:2014年,中国大运河申遗成功;
遗产线路又称文化线路:突出了国家与国家之间或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具有多层次、多角度内涵,2014年,“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申遗成功。
三.申报世界遗产的标准
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应该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突出价值:意味着文化或(和)自然的意义如此特殊,以至于超越了民族界限,对全人类的当代或后代都有共同的重要性。因为,对于这些遗产的永久保护,对于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社会具有最高的重要性。
文化遗产的突出价值有如下几项标准:
①代表人类创造精神的杰作;
②体现了在一段时间内或世界某-文化区域内重要的价值观交流,对建筑、艺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③能为现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④是一种建筑、建筑群、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历史上一一个(或几个)重要发展阶段;
⑤是传统人类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种(或几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由于不可逆转的变化的影响而脆弱易损;
⑥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文化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强调真实性和完整性
1987年,莫高窟满足六项全部标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四.申报程序
①获得缔约国地位
②制定国家遗产预备名录
③申报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④遗产的考察和评估
⑤遗产的审议和确定
五.组织机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
UNESCO: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1946年11月6日成立, 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是世界遗产事物的最高管辖机关,其宗旨是促进教育、科学以及文化方面的国际合作,以利于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维护世界和平。中国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国之一,1971年恢复 合法地位,1972年恢复在该组织的活动。
具体的相关组织有:
世界遗产委员会(World Henitage Comittee)
世界遗产中心(World Heritage Center)
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
六.北京中轴线与申遗(2022.613试论述北京中轴线申遗中从南到北的建筑遗产及其遗产价值)
沿革:北京中轴线起源于元代,完善发展于明清两代,并在新中国成立后进一步延伸与扩展
元大都仿《周礼考工记》中的理想城池而建,采用面朝后市"的布局,初步确立了今天北京中轴线的雏形;
明初中轴线向南和向北进行了延伸,在南郊新建了天地坛和山川坛,在北端新建了钟鼓楼,并将太庙和社稷坛迁到了皇城南端中轴线的东西两侧;嘉靖年间,随祭祀制度的改变,天地坛拆分为城南的天坛和城北的地坛,并在城外东面建了日坛,西面建了月坛,形成了新的坛庙格局;
建国以后,天安门广场全面改造,中轴线进一步向北延伸成为 奥林匹克公园的轴线,向南延伸连接新城,形成了现代北京城独有的文化风貌;
形制:北京中轴线申遗从南到北已确定永定门、先农坛、天坛、正阳门及箭楼、毛主席纪念堂、人民英雄纪念碑、天安门广场、天安门、社稷坛、太庙、故宫、景山、万宁桥、鼓楼及钟楼等14处遗产点,直线距离长约7.8公里;
价值:从空间轴上来说北京中轴线是指从永定门开始,经正阳门和箭楼、天安门广场和城楼、故宫、景山、万宁桥至钟鼓楼,长约7.8公里的北京老城中轴线;而在时间轴上,这是一条从元代开始规划建设,历经明、清、民国和现代,不断发展完善的城市轴线;
它并非只是一根线,而是北京老城的核心区域,也是世界上现存最长的城市中轴线,是经过持续的设计和建造形成的连续的空间序列和城市景观,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都城规划的设计理念和这一理念 在近现代中国的延续;
意义:北京中轴线具有的突出普遍价值及我们对它所具有的世界遗产价值的研究和发掘,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阐释中华文明的成就和贡献,在世界遗产这样一个国际平台上更好地讲述中国故事(外) ;
同时,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遗产也将促进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的保护,促进北京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内)。
七.我国的世界遗产
沿革:截止2021年7月,中国世界遗产总数共56处,其中文化遗产38项,自然遗产 14项,文化自然混合遗产(双遗产) 4项,自然遗产和混合遗产总数均列世界第一,总数世界第- - ;其中首都北京拥有7项世界遗产,是世界上拥有遗产项目数最多的城市;
特点:我国世界遗产数量众多,位居世界第一;
种类齐全,但种类之间不平衡,文化遗产数量远多于自然遗产数量;
空间分布不平衡,东密西疏,主要集中在中部和东部,文化遗产多分布在北京、黄河中下游、长江流域和西南地区;
名录:
1. 世界文化遗产(共38项)
其中是文化景观的有(共5项) : (2021列举两个文化景观填空)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共4项)
一.背景
工业革命,又称产业革命或技术革命,其特征是以机器生产逐步取代手工业劳动,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个体工厂手工生产,所以也被称为“机器时代”。
对建筑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工业革命中不断涌现的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技术,给建筑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尤其是钢铁、混凝土和玻璃在建筑上的广泛应用。使建筑在结构、形式、空间等方面有了较大的自由度。
二.定义
1. 概念
工业遗产特指能够展现工艺流程和工业技术发展的具有文物古迹价值的近、当代工业建筑遗存及设备、产品等,以及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工艺流程、生产技能、原料配方、手工技能等,一些工 业遗产是周围区域具有标志性的建(构) 筑物;工业遗产的建筑、景观环境、重要设备及产品是文物古迹的组成部分; (2017名词解释)
1978年,波兰的维耶利奇卡盐矿作为第一一个工业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2003年,在俄国下塔吉尔召开的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大会上,通过了专用于保护工业遗产的国际准则《下塔吉尔宪章》;
2. 我国两处典型的工业遗产:
2006年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位于湖北省黄石市的“汉冶萍煤铁矿旧址",是我国现存最早的近代工业中钢铁冶炼遗址,其日欧式建筑群形制独特,在中国建筑史上具有很高的价值;
2006年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是当时亚洲最大、最先进的啤酒厂、2003年开辟为博物馆。
三.价值
主要表现在历史、社会、艺术、科技、经济;相对民用建筑,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更为突出;对工业遗产价值的科学评价是保护和利用的关键;在进行价值评价时,除遵循一般的评价标准外,还要注意代表性、唯一性和濒危性;
①历史价值:工业遗产使某类工业活动产生、发展、衰落的载体,是人类所创造的文明成果,通过工业遗产的保护,可以实现传递历史信息、印证历史事件的目的。
②社会价值:指工业遗产承载的工业精神;
③艺术价值:工业建筑大多粗犷朴实、挺拔有力,且反映了地域或时代的艺术特征,对于维护城市历史风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具有特殊意义;很多高大的工业建筑遗产,往往成为城市的地标性建筑;
④科技价值:工业遗产在选址规划、建筑的设计施工、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生产工具的改进、工艺流程的设计等方面往往具有重要的科技价值,尤其是某种特定的制作工艺或具有开创意义的技术革新,则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⑤经济价值:工业遗产再利用可以避免资源浪费,防止大拆大建,节省建设成本, 减少环境的负担,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保护基本理念及利用的主要模式
保护基本理念:
首先要进行详细调查、深入研究和准确评价,要保护某个时期某个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富有特色的工业遗存。其次,要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以求切实保护和全面复兴。
保护和利用模式:
主题博物馆或展览馆模式;
工业遗产展示旅游区模式;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模式。
五.优势
①工业遗产的结构和空间往往适合于再利用;工业建筑大多为钢筋混凝土(或钢) 的框架或者大跨度结构,空间宽敞高大,另外,由于生产流程的需要,其建筑平面形式规则整齐,可塑性强, 利于改造调整和重新进行空间划分;
②工业建筑遗产往往坚固耐久,抗震性好,其结构寿命远远长于其功能寿命;
③工业建筑遗产往往成片,更接近于街区的形态,特征明显,可识别性强,有利于集中利用,成为某一城市区域的中心;
④工业建筑遗产往往有独特的外部空间和外观造型,有利于保持原有城市肌理、丰富城市历史和形象。
一.历史文化名城
定义: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评价标准:
①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②历史建筑集中成片,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③历史地位极为重要。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 文化, 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出现过重要的历史人物;或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的文化特色或民族特色。
(一)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
特点:分布广泛,全国31个省市(港澳台除外),都至少有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相对集中,从大的分布而言,与我国人口分布基本对应,“胡焕庸线以东地区名城数目较多,以西较少;数量众多,共有140座;
类型:根据现状,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分为三种:
①较完整保护型,即通过另建新区保护古城,使整个老城得到较为完整的保护,如平遥、丽江;
②风貌保护型,即古城格局基本完整,保存数片历史文化街区,如苏州、扬州;
③文物保护型,仅存重点保护文物古迹,古城格局已有较大改动,历史风貌几乎全面改观,如南昌、长沙、沈阳等城市;
意义:历史文化名城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光荣传统,是先辈留下来的及其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塑造城市特色的需要;
原则:真实保护,注意不要"拆旧建假",要留存历史性息;不要“整齐划一”,要“多元并存”;
整体保护,从空间而言,要保护整个老城;从内容上而言,要保护所有有价值的遗产;
特色保护,保留城市在漫长过程中的积淀;
动态保护,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一方面要提升优化经济实力,- -方 面要保护文化遗产;
分区保护,新旧分离,即”发展新区,保护旧城",如”梁陈方案", 其他洛阳、韩城、平遥也采用这种方式;
分级保护,分为文物古迹(点)、历史街区(线)、历史名城(面) 三个层次。
要素:物质要素包括历史建筑、传统格局、自然环境等;
非物质要素包括口述历史、传统表演、民俗活动、传统工艺等。
问题:经济发展、土地财政、城市化与名城保护之间的矛盾。
(二)“整体保护”在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作用
1. 对历史空间格局的保护:包括河网水系、山林坡地等地理地貌环境特征以及城市的道路体系、街巷尺度、天际轮廓线、城市轴线等,标志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域特色明显的传统居住建筑;
2. 对城市布局的适度调整:
2.1开辟新区:
①有利于合理定位历史城区的主体功能与性质,将不适宜在历史街区内继续发展的用地调整出去,发挥历史城区在居住、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独特的优势;
②有利于减轻超饱和的人口和建筑容量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环境的直接破坏,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③有利于缓解历史城区的交通压力,保持历史城区的空间尺度;
2.2新旧并存:
就是将新的建筑形态和城市空间融入原有的城市空间格局中,以求整个城市在形态和功能的不断新旧交替中得到发展,有利于保持城市发展整体性和历史城区持续发展,丰富城市景观。
3. 对历史城区周边环境的控制:
环境是城市完整价值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能割裂城市和其赖以生存的环境,-旦脱离了其所在的环境,完整性和真实性就会遭到很大的破坏;
a.在城市外围环境控制范围内,所有的自然风景要素都不能被破坏;
b.对现有的建设活动应控制在原来的建设范围之内,限制其扩大规模;
代表:有古都洛阳的保护,洛阳模式即避开旧城建新城,新旧分离,各自的发展不致相互牵制和影响;苏州和平遥也采用这种模式;
(三)丽江模式
定义: 2000年以来,世界遗产丽江古城旅游业的异军突起,被旅游界称为"民族文化和经济对接的丽江现象“和世界遗产带动旅游发展的“丽江模式”;
缺陷:丽江古城的开发模式破坏了古城特有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古城文化内涵的延续性被打断了;古城正在失去原有的意义,城市功能、建筑格局与建筑风格、文化内涵、民族风情等都因为旅游资源的开发发生着改变;
解决:
①转变对古城的管理形式:建立三级模式,第一级是政府部门,监督是其主要职能,不能参与古城的经营;第二级是古城规划所,聘用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以保证古城的保护与开发相协调;第三级是古城内的居民、商户、企业等,使他们也成为古城的“管理者”;
②建立丽江古城的“卫星城”:在丽江古城周围建立一个环境的缓冲区,以保持古城环境的完整性,另辟一个区域以发展丽江,以改善旅游业的高负荷和原始居民的迁离状况;
③改善丽江古城内部环境:古城内基本禁止大规模的商业店铺林立,恢复古城原有的生活形态;
④完善旅游开发的规范程度,开创高品质的丽江旅游产品。
二.历史文化街区
定义: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街区(村、镇)
申报条件: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具有一定用地规模
保护策略:
①珍惜街区的真实性,保存真正的历史遗构;
②大力改善基础设施,提高街区的人居环境质量;
③注意保护整体风貌,维护街区内建筑的外观特征,控制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避免厚重的“历史感“淹没在一波又一波的改造中;
④强调遗产活化利用;对于活态的历史街区而言,利用是最好的保护;
⑤重视文化,不能过分强调经济,而应该本着对历史、对后人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这些文化遗产;
⑥不急不躁稳步推进;对历史街区的整治应分阶段、逐步进行,避免大拆大建;
⑦科学规划严格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应当单独编制保护规划,为保护和发展提供行动指南;
三.乡土聚落
定义:乡土聚落或乡土建筑是没有建筑师的建筑,特点是就地取材、自然质朴、风格自由,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
措施:对于乡土聚落的保护不仅包括历史建筑、自然环境、传统格局等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口述历史、 传统表演、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类型:按照综合特色,乡村聚落可分为建筑遗产型、民族特色型、革命历史型、传统文化型、环境景观型、商贸交通型等;
按照乡村聚落所在的地形地貌,可以分为平原型、山地型、水乡型等;
根据其保护情况,又可以分为格局完整型、局部保存型、濒危型等;
根据乡村聚落的空间构成形态,大致可以分为集中式、线条式、分散式等。
意义: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丰富文化遗产的重要类型,传统村落中留存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传统文化的根和民族精神的魂;
传统村落是生态保护、循环经济的典范,人类可以从中汲取民间智慧;
传统村落是旅游发展的重要资源;
传统村落是文化多样性的体现;
传统村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